塑料袋的确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这一时的方便却带来长久的危害. 塑料袋回收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除了散落在城市街道、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铁路两侧造成“视觉污染”污染外,它还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这就意味着废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断累积,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其一,影响农业发展。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不断累积,会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其二,对动物生存构成威胁。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体中的废塑料制品,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青海湖畔有20户牧民共有近千只羊因此致死,经济损失约30多万元。羊喜欢吃塑料袋中夹裹着的油性残留物,却常常连塑料袋一起吃下去了,由于吃下的塑料长时间滞留胃中难以消化,这些羊的胃被挤满了,再也不能吃东西,最后只能被活活饿死。这样的事在动物园、牧区、农村、海洋中屡见不鲜。
其三,废塑料随垃圾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如果将其填埋,200年的时间不降解。 对土地有极大的危害,改变其酸碱度,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 业减产,至于抛弃在水里或陆地上的塑料制品,不仅影响环境,而且若被动物吞食,则会导致死亡。这样就破坏了生态平衡。
其四, 高温则分解出毒害物质,塑料制品本无毒害物质,但因为它的回收再利用的设备不够完善,工艺简陋,而且许多厂家无合法营业执照,导致再生产的 塑料制品在温度达到65℃时,毒害物质就会析出并且渗入到食品中,则会对肝 脏、肾脏、生殖系统及中枢神经等人体重要部位造成危害。我国于前不久由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塑料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袋。在我国,每天光买菜就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至于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更每天在20亿个以上。到超市、集市购物由商家提供塑料袋,也早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习惯。
但塑料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却也因为过量使用及不易回收处理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袋容易破损,加上我国人民的环保意识薄弱,在使用后大多被随意丢弃,散落在城市街道、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铁路两侧造成了“视觉污染”并成为“白 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
我国的限塑令一出,意味着我们的生活习惯将要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改变,又要回到拎着菜篮子买菜的生活。因此引发了众多的观点和言论。其中有部分人可能习惯了塑料袋在生活中带来的便利性,忽略了它所造成的危害而持反对意见。 塑料袋是在1902年10月24日由奥地利科学家马克斯·舒施尼发明的。这种包装物既轻便又结实,深受顾客和商家的喜爱。因此商店,菜场纷纷提供免费塑料袋。但这项发明在100年后却给我们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废塑料的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长期得不到恢复,埋在地里的塑料袋,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对土地有极大的危害,会改变土地的酸碱度,严重污染土壤,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业减产,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也会造成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现在塑料袋已成为了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限塑令的实施,正是为了解决或是缓解由于塑料袋的过度使用而带来的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从2008年6月1日起,一切将变得不一样。厚度小 0.025毫米的塑料袋即超薄塑料袋将被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提高塑料袋的使用寿命,使人民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袋以减少污染。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提倡消费者重新拎起布袋子、重薪提起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 环境保护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国家的事、后代的事,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共同参与。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限塑令将是一项造福后代子孙的措施。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塑料袋会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从使用塑料袋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吧!塑料袋回收价值低,大多为回收而进入环境,其对环境主要有两种危害,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废塑料制品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在大城市、旅游区、水体、铁道旁散落的废塑料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 而且损害了我们国家和国民的形象。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视觉污染”。视觉污染是“白色污染”问题最为突出的危害。在我国城市、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铁路两侧均不同程度存在的废塑料垃圾的视觉污染,这些废塑料散落在地面上,或随风挂在树枝上飘扬、或漂浮在水面,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潜在危害是指废塑料制品进入自然环境后难以降解而带来的长期的深层次环境问题。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破坏,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这就意味着废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段累积。
在环境中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漂浮在长江中的塑料制品给水源取用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泵抽空和堵塞,给工业生产和水电站造成巨大损失。如葛洲坝水电站,每天因清理漂浮的塑料垃圾,停机损失发电200000KW.H。将来长江三峡水电站建成后,如继续让塑料垃圾污染水体,那对发电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在动物园、牧区、农村、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很难回收利用,如果将其填埋,200年的时间不降解,会导致大片土地被长期占用,加剧了土地资源的压力。不仅我们这代要被垃圾包围、也会使子孙后代失去生存的空间;影响了垃圾的综合利用。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要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废塑料,这样又增加了堆肥成本。污染了的废塑料因无法保证质量,其利用价值也很低; 随意丢弃的塑料垃圾增加了环境卫生部门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塑料垃圾还很易携带细菌、传播疾病等。